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,健全党内民主生活,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,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、凝聚力和战斗力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经校党委研究决定,对我校各党总支部、党支部委员会统一进行选举。党委为此下发了《关于做好党总支部、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各党总支要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安排。同时明确各党总支要严格按规定的程序进行,自觉遵守选举工作纪律,不得随意减少和变更规定的程序,不得搞非组织活动。如有违反,一经发现,严肃查处。
选举工作从4月1日起在各基层党组织开展。在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的共同努力下,各党总支(党支部)委员会和党总支(党支部)书记(副书记)选举工作在23日前全部完成。
目前我校共有党总支13个,党支部40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