部门职责

作者:系统管理员2016/05/27 00:00

组织部是在党委领导下主管学校组织、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。主要职责是:

1.负责全校党员教育管理工作。贯彻落实“三会一课”制度,做好党内学习教育、组织生活指导和党员日常学习教育管理工作,做好党员党籍管理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。

2.负责全校发展党员工作,制定全校党员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
3.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。组织做好全校基层党组织设置、调整、撤销及其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,基层党建工作调研、督导及评议考核等工作。

4.负责党内激励、关怀、帮扶工作。做好全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及党内评优、党内走访慰问、党内困难补助等工作。

5.负责党费的收缴及管理、党刊订发和党内统计等工作。

6.负责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。制定并落实全校干部队伍建设规划,做好全校中层干部的选拔、任用、考核等具体工作。

7.负责学校中层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。

8.负责学校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和培养工作。

9.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校党委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。

10.按照党管人才原则,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工作。

11.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员、干部的申诉和来信来访工作。

12.负责学校党校的日常工作。做好全校中层干部、全体党员、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。

13.协助省委组织部、省乡村振兴局牵头开展我校帮促工作。

14.负责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。

15.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