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党总支,各部门:
党委研究决定:
胡大华同志任机关第一党总支书记、纪委办公室(监察处、审计处)主任(处长),免去其机关第二党总支书记、教务处(实践教学中心)处长(主任)职务;
史志勤同志任正处级调研员,免去其纪委副书记、机关第一党总支书记、纪委办公室(监察处、审计处)主任(处长)职务;
钱 琦同志任机关第二党总支书记、教务处(实践教学中心)处长(主任),免去其国开分部教学处(考试中心、燎原学校)处长(主任、校长)职务;
瞿学良同志任国开分部教学处(考试中心、燎原学校)处长(主任、校长)职务,免去其财务处(结算中心)处长(主任)职务;
许 浩同志任财务处(结算中心)处长(主任),免去其学校办公室(党委办公室、校长办公室、系统建设办公室、发展规划办公室、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公室(港澳台事务办公室))副主任职务,试用期一年;
李 剑同志任后勤处(资产管理处、基建处)处长,试用期一年;
免去尤佳春同志后勤处(资产管理处、基建处)处长职务;
陈 翀同志任学校办公室(校长办公室、系统建设办公室、发展规划办公室、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公室(港澳台事务办公室))副主任,试用期一年;
唐 荣同志任学科建设处副处长,试用期一年;
韩庆年同志任科技处(社会科学处)副处长,试用期一年;
吴 强同志任社会教育处(社区教育学院)副处长(副院长),试用期一年;
上述同志任职时间自发文之日算起。
中共江苏开放大学委员会
中共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委员会
2016年7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