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委研究决定:
吴炜炜同志拟任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。
现予以公示,公示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7日17:00。
如有意见,请向纪委办公室、组织部反映,联系人及电话:
胡大华86265521(办公室),13951001398(手机);
卢福毅86265323(办公室),13951709617(手机)。
中共江苏开放大学委员会
中共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委员会
2016年8月31日
党委研究决定:
吴炜炜同志拟任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。
现予以公示,公示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7日17:00。
如有意见,请向纪委办公室、组织部反映,联系人及电话:
胡大华86265521(办公室),13951001398(手机);
卢福毅86265323(办公室),13951709617(手机)。
中共江苏开放大学委员会
中共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委员会
2016年8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