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1日,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颁布施行。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《条例》,切实担当起管党治党的责任,把各项规定落到实处,根据省纪委要求,9月29日下午,我校举办专题培训会,校纪委书记顾新华系统阐述讲解《条例》。会议由校党委常委、组织部部长韩承辉主持。校两委委员、中层以上干部以及党委部门全体人员参加培训。
“《条例》的修订有利于通过精准规范问责,促进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牢记初心使命、勇于担当作为。”顾新华说。他着重对《条例》制定的目的、首要任务、问责工作六项原则作阐述,系统解读了问责主体、问责对象、责任划分、问责情形、问责方式、问责程序,并就不予问责、免予问责、从轻或者减轻问责、从重或者加重问责、对问责不服可以申诉、问错责应当及时纠正等六个方面深入讲解。顾新华指出,实施问责的最终目的,是要督促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强化责任意识,激发担当精神,而不是束缚干部手脚。
此次《条例》修订增加问责程序,从启动、调查、报告、审批、实施等各个环节对问责工作予以全面规范,努力做到严肃问责、规范问责、精准问责、慎重问责。新增、细化的问责情形给党组织、党员干部划出一道道更为清晰可见的“高压线”,对履职尽责提出更严格的要求,有利于解决问责不到位和泛化简单化问题,为精准问责提供制度保障。
(文:组织部 万天宇/图:宣传部 石英)